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专升本“行政管理”专业自2017年起停止招生。我校专升本“法学”专业2017年继续招生,该专业招生计划与2016年大致持平,最终以经市教委审核通过、学校公布的2017年专升本招生章程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