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8号)和我校2023年“插班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其中,我校招生简章第十一条“录取规则”第二款规定:考生已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其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校预录取分数线为:
|
专业
|
预录分数线
|
|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
162分(同分情况下,法学通论成绩最低为79分)
|
|
行政管理
|
156分
|
现将我校2023年插班生预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至6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联系电话:021-39225175。我校“插班生”招生接受本校纪检综合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21-39225811。
附: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插班生预录取名单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公示期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