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

发布日期:2016-11-16 访问:15562次

本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3年起,我校在法律学院设置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2021年,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升级为2.0版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

培养目标:本创新班旨在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实践技能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信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拥有高尚的法律职业伦理,具备国际视野,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熟练掌握交叉学科知识和企业合规实操技能,适应国家法治建设需要的创新性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企业合规法律实务、行政合规理论与实务、刑事合规理论与实务、金融合规法律实务、英美法精要、美国司法制度与民事诉讼、英美财产法等。另外安排实训类课程、司法考试类课程、交叉学科类课程、全英文课程、教学计划外讲座类课程。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模式:本专业方向实行“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竞争分流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1)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2)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试点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它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3)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同一年级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根据学生自愿申请以及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等条件,学校通过面试遴选方式进行二次选拔录取,合格者编入创新班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选拔率原则上不超过创新班人数的30%。以上具体实施办法在学生入学后另行公布。该试点班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由法律学院负责。

就业前景:本专业就业前景良好,可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事业单位以及大中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机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