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新生入学须知

发布日期:2020-08-27 访问:8864次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上海政法学院!欢迎你成为我们上政大家庭的一员!

为方便你做好入学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一)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与少数民族预科生请于2020920日(星期日)8:00-17:00报到,其中上海生源建议14:00-16:00报到。

(二)报到相关事宜可于94日(周五)起向学校咨询,咨询电话:021-39220177(接听时间8:30-16:30)。

(三)因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新生原则上不得提前到校。确有购票等方面特殊困难而需要提前入校的,经向所在学院申请批准,可于91919时之后入校,直接到学生宿舍办理入住。因919日当天举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新生在19时之前不得入校,请合理安排行程。

(四)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在报到前3天(917-919日)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一)报到地点为新生住宿寝室所在楼下的报到处,请新生从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校门入校(外青松公路、泗陈公路路口),按路面标识前往。

(二)因新生报到人数众多,停车场地有限,鼓励新生绿色出行,尽量通过公共交通前往学校报到。

(三)可选公共交通线路如下:

1.沪陈线【西区车站(中山西路、吴中路口)→学校】

2.上佘线【上海体育馆→陈坊桥】

3.松青线【松江→青浦(途经学校)】

4.石青线【金山石化→青浦(途经学校)】

5.南青线【奉贤南桥镇→青浦(途经学校)】

6.轨道交通9号线到佘山站(学校于9208:0017:00,在轨道交通9号线佘山站提供免费接驳服务)

(四)以自驾方式入校报到的相关安排,请及时关注学校“上政易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通告。

(五)亲属陪同报到的相关安排,请及时关注学校“上政易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通告。

(六)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新生报到相关安排,请及时关注学校“上政易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通告。


三、报到材料

(一)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与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如已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须带好贷款回执;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请按本须知第九条准备材料。

四、收费标准

(一)学费

我校按照学分制收费,每学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本科法学专业(含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经济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人民调解方向、法庭科学方向、人工智能法学方向、体育法方向):6500/学年;

2.其它本科法学类专业:监狱学、监狱学(社区矫正方向)、知识产权:5000/学年;

3.本科非法学专业〔含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经济学、经济与金融、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社会工作(卓越社会管理人才培养试点班)、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英语、俄语、新闻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广播电视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汉语言文学(文化创意产业方向)、国际汉语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心理学、新闻学(网络传播与融媒体方向)、翻译〕:5000/学年;

4.本科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10000/学年;

5.第二学士学位学生:5000/学年;

6.少数民族预科学生:5000/学年。

(二)住宿费

1.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学年(根据实际住宿的宿舍楼结算)。

2.生活卧具置办详见《购置床上用品征询通知》。

(三)新生缴费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按以上标准缴纳学费与住宿费。为避免携带大额现金可能带来的风险,学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随发农行金穗卡一张。请于831日前将上述合计费用存入卡内,学校计财处将统一从卡中扣款(为防止扣款失败,请在卡中多存50元钱)。因特殊情况造成扣款失败的,可于报到当天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费。

五、档案移送

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调档函于8月中下旬到毕业学校或区(县)招办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档案接收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部。

六、户口办理

(一)上海户籍学生

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城镇户口新生,户口不迁入我校。

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农业户口新生,来校后可自愿办理农转非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非上海籍新生

被我校录取的非上海籍新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迁移的方式,其户口可迁、也可不迁。决定迁移户口至学校的非上海生源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的截止时间为202012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为: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夏阳派出所。

户口迁入地为: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

凡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并在复印件背面注明本人身高,开学后统一到学校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党(团)组织关系接转

(一)党员组织关系一律由本人随身携带,在入学报道时将相关材料(注意有效期)交给辅导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二)共青团员应携带团员证,办好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报到后交给辅导员。

八、新生信息完善及宿舍床位选择

9月13日0时起,新生可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sms.shupl.edu.cn,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本人身份证号码),进入“迎新管理”中的“学生迎新数据完善”,填写相关内容,再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之后新生可点击“进入社区”跳转至学生社区综合管理系统,在一定范围内选择床位。

新生可关注学校“上政易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通告,掌握学生社区关于宿舍与床位安排的信息。

九、“绿色通道”等帮困助学措施

因家庭经济情况造成学费或生活费支付确有困难的新生,报到时在我校“绿色通道”现场先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入学后,根据国家政策和我校相关规定,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校认定通过后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资金和帮扶措施,确保不让每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的准备工作:

(一)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寄送);

(二)携带家庭户口本全套复印件和上述《申请表》中所勾选选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若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家庭突遭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务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四)以上材料复印件或照片必须清晰显示所记载的事项;

(五)学生资助咨询热线(9:00-17:00)如下:

周一至周三:18755898115

周四至周五:18336721823

周六至周日:17262061046

十、防疫须知

(一)从95日起,请在家进行不少于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保持规律的生活作息,注意劳逸结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二)返校途中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注意手部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

(三)进入校园时应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安全有序。报到日当天,在宿舍以外区域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在校生活期间可不佩戴口罩,请自觉做好个人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自觉遵守餐厅、浴室、图书馆的防疫管理规定。

(五)新生在校内如出现发热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辅导员,由学校临时隔离观察。

(六)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应关注权威信息,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若出现焦虑、恐惧等心理,可以尝试自我调节,如采取阅读、运动等方式;也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专业心理援助。

十一、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按照上海市关于高校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学校按照“定点定时投放、集中集约管理”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垃圾分类相关制度。

十二、入学教育安排

(一)新生(含港澳台联招本科新生,不含专升本新生、插班生、2020级预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于921日进行大学英语课程分级考试(具体教室安排请留意报到当天学院下发的入学教育安排表,具体事宜详见《2020级本科生大学英语课程分级教学实施细则》),考试成绩作为分级教学的依据。

(二)922日,开学典礼。

(三)924日,正式上课。

上海政法学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


2020级新生“绿色通道”办理与公寓用品订购


因家庭经济情况造成学费或生活费支付确有困难的新生,报到时在我校“绿色通道”现场先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办理流程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主教C座西侧的迎新问询处(“绿色通道”办理点)办理,经审核并登记在册,可办理学费缓交或部分学费缓交。

2.已经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须将生源地贷款回执单交到各班级辅导员处。

特别惊喜

对于家庭确存在经济困难学生,经审核通过后,可以按需领取学校准备的“迎新爱心大礼包”。

入学后,根据国家政策和我校相关规定,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校认定通过后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资金和帮扶措施,确保不让每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的准备工作:

(一)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寄送);

(二)携带家庭户口本全套复印件和上述《申请表》中所勾选选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若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家庭突遭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务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四)以上材料复印件或照片必须清晰显示所记载的事项;

(五)学生资助咨询热线(900-1700)如下:

周一至周三:18755898115

周四至周五:18336721823

周六至周日:17262061046

结语

走“绿色通道”的新生们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们,在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学工部资助奖励中心和各二级学院都会向其提供勤工俭学(硕士生为“三助”岗位)、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等机会,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发展与成长的机会。

希望我们的同学们通过国家和社会的资助,奋发图强、感恩奉献、勤于实践,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才!




购置学生公寓用品征询通知

各位同学:

    你好!

祝贺你考入__上海政法学院__

宿舍生活是大学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学生公寓便成了你生活、学习和娱乐的最主要的场所。在这里,你会体验到不一样的集体生活,度过美好的校园时光,这间房就是你的小小天堂。


详细物品清单将在下方二维码界面中描述。

    

订购方式:

1、线上购买:新生可通过扫描右侧二维码,关注“3651乐生活”公众号,关注后点击“新生入学”完成实名认证,根据自愿购买的原则,在“生活用品”界面中进行购买,在线支付配套款项,学校备货,开学时凭在线支付凭证现场提货。如有缺损可调换,恕不退货。

2、现场购买:学校现场在新生报到日也有整套现货供应(数量有限),支持新生及家长扫码支付(微信、支付宝)购买。

谢谢各位学生和家长的配合!


2020年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公寓用品征询单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备注(品牌)

保温瓶

8

22.00

塑料脸盆

38cm

14.50

塑料脸盆

40cm

15.50

蚊帐(含帐钩)

195*90*160

20.00

竹席

85*195

46.00

全棉毛巾

72*34

两条

28.00

枕芯

68*38

22.00

三件套

100%纯棉

115.00

被芯(冬被)

200*150

100.00

床垫

200*90

100.00

用品袋

90*58*28

22.00

合计

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