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需育特 以特促强 守正创新 追求卓越
——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解读
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中,上海政法学院仍然聚焦于主干学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专业、仍然隶属国际法学院。
风华正茂的特色上政致力于人才培养改革的深耕细作,守正创新,不断优化专业方向、创新培养模式,首次将秋季高考中广大优秀学子热门报考的原“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1.0版)升级为“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并在2021年春季、秋季招生。春招创新班招生计划为40人,是往年秋季招生中在上海投放计划8名的5倍,为上海考生献上了一份新年“大礼包”!
Q:上政2021春季高考招生有哪些新变化?
A:以需育特,以特促强,守正创新,追求卓越,是上政人才培养改革的主旋律。
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中,招生专业由“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调整为“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以下简称“创新班”),该专业隶属国际法学院,是近年来学校在全国各招生省份一本批次录取分数最高的专业之一。
原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1.0版)在往年上海秋季招生中设置在本科普通批次专业组一,2020年录取分数线为520分,超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18分。2021年,该2.0版的“创新班”春招的计划为40人,是往年上海秋季招生中试点班投放计划8名的5倍。今年春招,上政不仅拿出了学校最受广大考生欢迎的专业之一,而且招生计划相较于秋招优势更加明显,欢迎报考上海政法学院!
2020年我校“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专业春招自主测试入围资格线为331分。
Q:上政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是什么?
A:学校的办学定位是: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具有宽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学为主干,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着力推进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心理学、戏剧与影视学等13个一级学科建设,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Q:上政今年为什么在春考中首次招收“创新班”?
A:在秉承学校办学定位、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具体还出于以下的考虑:
一是作为一所具有鲜明特色的政法类院校,我校法学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是上海市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和学校的主干学科;学校的法学专业同时拥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两个培养基地,因此,聚焦于法学专业既符合上海市春季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精神,也能凸出我校的办学特色,又能适应喜欢法学并有志于今后从事法律职业考生的需要;
二是招生专业侧重于涉外法学,既是为了适应国家急需一大批涉外法治人才的战略需求,又是体现了我校加快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致力于通过春招这种人才选拔模式,探索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具有法治精神、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理念,而且,也期望通过自主测试这种综合选拔的模式,招收到英语应用能力较强的优秀学生,从而为今后培养涉外、复合型的高端法律人才夯实基础。所以,我校在春招的自主测试环节中专门设置了英语应用能力的测试内容;
三是以往在上海秋季高考中,法学专业组受到不少优秀考生的青睐。其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2020年秋季招生录取中设置在本科批专业组1,该专业录取分数线为520分,是我校录取分数最高的专业之一;
四是法学是专业性、应用性较强,并对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专业,毕业生今后有相当一部分面向司法、执法领域和法律服务市场就业,而春季招生“见分+见人+见材料”(即统一文化考试+学校自主测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材料)的综合选拔模式,有利于我校围绕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向,通过考查考生学科特长基础,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选拔到适应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优秀学生。
五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对国家进一步加快改革、对外开放、“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上政作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应用型高校,建立健全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聚焦法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努力培养大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跨学科跨领域、善于破解实践难题的一流涉外法治人才,为涉外法治工作领域提供人才支撑。
Q:请简要介绍一下往年招收的春考学生情况
A:一是国际法学院于2015年起已连续六年招收春考的学生。2015年20名、2016年31名,2017年40名,2018年30名,2019年32名,2020年41名。
二是根据我校对近年来春招录取学生的跟踪调查结果,从春招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成绩、综合能力、师生评价和在校表现等维度来分析,学生总体表现、学业成绩在同年级中处于良好水平,学生担任校级、院级的团学干部、社团骨干以及获得各类奖励、荣誉称号的人数较多,参与社会实践、公益、学术、文化体育活动等综合素质能力都很强,他们在服务、实践中学习、成长、成才。这不仅反映了学校通过招录选拔改革招收的春招学生在学业上、在综合素质等方面都比较优秀,而且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不断优化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Q:“创新班”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什么?
A:上政春季招生的“创新班”是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为指针,以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建设等方面提供涉外法学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为目标,努力培养法学理论扎实、具有法治精神、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实践能力的,能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具有分析、解决各类诉讼或非诉案件的能力,熟练运用诉讼和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在境内外国际组织、国家机关、跨国公司、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和组织从事法律服务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创新班”是在我校2013年以来秋季招生的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1.0版)培养的基础上,为主动适应国家和上海涉外法治建设的需求,结合上海春招的情况和特点进行招生与培养。
“创新班”将依托国内外、校内外的优质资源,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和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充分利用上海本土的涉外法律实务部门资源,侧重学生实操能力的培养,通过选拔有志于从事涉外法律职业、外语能力强的生源,探索对学生进行包括课堂学习、实务培训、学科竞赛训练和公检法、律师事务所、国际组织等实务部门实践培养的立体化教学,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与社会和市场需求的契合度。
Q:“创新班”的人才培养特色有哪些?
A:1.注重学生法学基础的夯实和实操能力的培养。通过学习法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培养“创新班”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思维,提高学生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比例;通过专业学习,让学生通晓中国涉外法律规则和国际法律规则,灵活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技能从事实践工作,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具有分析、解决各类诉讼或非诉案件的能力,能服务于国家改革开放战略、上海“五个中心”的建设。
2.注重学生英语水平和应用能力的提升。全面提高“创新班”学生在普通英语和法律英语听、说、读、写方面的应用能力。优化师资加强英语教学,实行普通英语教学和法律英语教学同步的措施,为学生参加雅思、托福考试提供专门的培训;在法律英语教学方面,直接对接法律英语证书考试,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学习第二外语。
3.注重学生的国际化培养和锻炼。“创新班”教学更加国际化,包括教学方式和方法的国际化。除法学主干课之外,专业选修课以全英文教学为主,以学校的外籍专职教授、特聘教授和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教师为主体开设以英美法和欧盟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学选修课程;引入经典的原版教材和国际化教学方法,对接国际标准和技能资格证书。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暑期海外实习、国际组织实习、3+1、LLM等校级与院级的海外留学学位项目,使“创新班”绝大部分的学生具有海外学习和实习的经历,形成国际化视野并锻炼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工作的能力,并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
4.专业化实务课程体系和多层次实践实训体系。与国际组织、国内顶尖律所、涉外仲裁机构合作,为“创新班”学生开设涉外法律实务课程,让学生充分了解当前国内和国际社会法学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重点;组织、指导“创新班”学生参加国际模拟法庭、国际商事模拟仲裁等国际法学科竞赛,在国际组织、涉外仲裁机构、上海市高院、中院以及知名律所建立教学实践基地,构建高端实践平台,提升“创新班”学生的专业和实践技能。
5.完备的成才保障体系。除选拔优秀专职辅导员外,为“创新班”学生同时配备“校内学术导师”、“校外实务导师”和“卓越校友导师”,通过“三导师制”建立法律人才培养的“学徒制”;除学校的奖助学金外,利用社会捐资设立奖学金,形成体现“创新班”人才培养导向的学生激励资助体系;通过对接、参与设立在上海政法学院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等国家级平台的活动,培养“创新班”学生服务学校、国家战略、立足本国立场和利益的意识,为国家培养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全面的国际化法律人才。
“创新班”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包含通识课和专业课两个模块,包括: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以学生为中心,采用小班化教学,注重个性化培养。
法学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英语)、国际私法(英语)、国际经济法(英语)、国际商事仲裁法(英语)、非诉讼争端解决机制(英语)、英美法概论(英语)、英美合同法(英语)、美国司法体系与民事诉讼法律实务(英语)、欧盟法(英语)、国际贸易法律实务(英语)、国际投资法律实务(英语)、国际金融法律实务(英语)、世界贸易组织法(英语)、海商法(英语)、法律文书写作与推理(英语)、涉外律师实务(英语)、国际法学科竞赛训练课(英语)等。
“创新班”培养注重实践教学环节,除军训、社会见习、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环节外,将组织学生参加暑期海外实习、国际组织实习以及上海本土涉外实务部门的实习,并提高实习环节的学分比重。
6.择优更新机制
“创新班”采取择优更新机制,具体分为竞争分流机制和竞争选拔机制。
首先,以每学年度为单位,在“创新班”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分流机制(大一和大二两个学年度),即修读学分、成绩绩点以及英语成绩等条件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将被分流进入国际法学院的“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
其次,以每学年度为单位,推行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竞争选拔机制(为大一和大二两个学年度),即全校法学专业学生均可根据平均学分绩点、综合表现和英语成绩等条件申请进入“创新班”。申请人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获得面试机会。面试通过者根据综合成绩绩点排名,排名前列者编入“创新班”学习。
Q:请问国际法学院的师资队伍情况如何?
A:国际法学科的带头人是校长刘晓红教授,她是国际法领域的著名专家;另外,为了加强产学研合作,突出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的特色,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徐国建教授为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该学科建立以来,尤其是近年来依托设立在我校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等一系列国家级平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国际法学科迅速发展壮大,引进了一大批优秀的教师,在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领域作出了开拓性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为我国对外交往、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Q:请介绍一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的情况
A: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此后,2014年、2015年和2018年,习主席又分别在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乌法峰会、青岛峰会上强调了中方要依托中国-上合基地,为成员国培训司法人才。2017年,中国-上合基地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列入《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
学校充分发挥中国-上合基地的培训、智库和论坛三大功能,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中国-上合基地受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商务部等中央部委的委托,圆满完成了数十期对外培训任务。先后获批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合作组织检察官培训基地、司法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合作交流基地、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批准备案建设的区域和国别研究中心、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上海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究中心等重要平台,学校是“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和“一带一路”安全研究院为CTTI(中国智库索引)来源智库,为此,学校拥有着独特的国际化、高端性、综合性资源优势。
Q:请介绍一下上政的国际交流情况
A: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战略。教育“走出去”快速迈进,2018年经国家汉办批准,学校与印度金德尔全球大学合作成立汉语言培训与研究中心。目前已与世界100余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其中包括英国剑桥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等世界著名高校,以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国际商会等知名国际组织,建立了留学海外英语语言培训中心,以及“3+1”“2+2”“2+1”等联合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项目。学校连续三年获上海市高校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资助,获资助人数位居上海高校前列。
学校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中美人文项目培养院校”“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成员,获批设立长三角地区唯一的文科和商科留学生预科教育中心。2013年起招收外国留学生,现有来自68个国家的留学生400多名。